勞工處近期就會連續性合約僱員(俗稱:418)進行檢討,考慮改為只要僱員在四星期內為同一僱主工作滿分別72、68、64或60小時,即可視為受僱於連續性合約之下,能享有《僱傭條例》中所列明的福利,如:有薪年假﹑法定假日薪酬﹑生育保障等等…
簡單而言,即是放寬了「418」的標準,預計有大約7萬名兼職或散工受惠。
面對法例有機會隨時改變,HR該怎麼留意薪金計算上的不同?怎麼統計僱員的上班時數?如何預測公司未來會增加多少人力成本?
「智編更」總是為公司未雨綢繆,不論「418」還是「460」,都可以為公司提早準備好預警,當法例一達獲得通過時即時改為新制,以「460」的標準監察人力成本的控制,降低公司有機會增加的人力資源成本,控制生產力。
對法例感到混亂嗎?隨時與我們聯絡,HR難題一掃而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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